
山东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主要职能
一、贯彻实施国家水文管理的政策、法规、发展规划和水文水资源技术规范、标准;制定全省水文管理的政策、法规、水文发展规划以及技术规范补充规定。
二、负责全省水文行业管理。负责全省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的资格认证、审查、资质管理;负责水文站网的规划、建设与管理。
三、组织开展并承担全省范围内降水、蒸发、径流、泥沙、水质、地下水、潮汐、墒情、冰情、湿地保护等各种水文水资源基本国土资料的监测、收集、汇总、分析、审查与保存;负责水资源开发利用量、质的监测及水平衡测试等工作。
四、负责为全省防汛抗旱及国民经济发展提供水文、水资源技术支持,发布水文情报及洪水预报,编报水资源公报、水质通报、地下水通报、重点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通报、泥沙公报等。
五、负责全省水文资料的使用管理与成果审定;负责全省水资源论证、工程规划、设计、建设和取水许可等所涉及的水文资料及成果的审定;为水行政监察、水事纠纷处理、水行政案件执法裁决提供水文技术鉴定。
六、承担水资源调查评价、暴雨洪水与旱涝灾害调查以及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、农村与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等有关工作;承担地表、地下水水功能区划分、核定水域纳污能力,提出污染物总量限排意见;承担地下水超采区、限采区、禁采区划定等工作;承担有关水利规划、水土保持监测、重点工程施工期水文监测、工程防洪影响评价等工作。
七、组织开展全省水文科学技术研究;负责水文现代化建设的规划设计与实施。
八、承办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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